| 机构职能 |
1、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邮电方面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。
2、 负责全市交通行业运输能力的宏观调控,统筹各种运力和需求、内贸与外贸运输的综合平衡;组织搞好各种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,指导运输结构调整,建立综合运输体系。
3、负责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运输、军事物资、超限物资运输及防汛抗旱、抢险救灾等紧急物资运输等全市运输生产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。
4、负责协调增开客货航线的有关工作,组织推动节假日和季节性旅客运输工作。
5、 组织协调联合运输、集装箱运输、陆桥运输等运输工作。
6、 负责全市交通邮电的生产统计分析,及时掌握交通运输、邮电通讯生产动态,综合分析情况,提出措施建议。
7、负责掌握船舶进出港口、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情况。负责对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装卸、过驳作业的危险货物进行审批,并通知有关部门。
8、负责系统抗震减灾、防汛、抗旱、防台、扫黄打非等工作。
9、承担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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