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机构职能 |
1、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。 2、负责本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。 3、负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、道路客运班线许可、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、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、道路运输场(站)经营许可、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初审(报交通部审批)、超限货物运输审批(审查)等。 4、负责研究起草本市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、并组织实施。 5、负责组织起草本市道路运输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和经营服务规范,并组织实施。 6、负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及考试,颁发资格证书。 7、负责本市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及车辆技术等级评定。 8、负责市内六区运输管理费、客货附加费的征收、管理,负责对坐落在新四区塘汉大的市属运输企业客货运附加费的征收。 9、负责本市道路运输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及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。 10、负责道路运输行业调查与行业统计。 11、负责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战备物资、抢险救灾物资等紧急运输任务的车辆组织和管理、调配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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