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机构职能 |
1、在市级机关工委、交通工委的领导下,认真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,结合交通发展和机关建设的实际,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,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2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,努力提高自身素质。
3、加强党员的教育与管理,督促党员认真履行责任与义务,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。
4、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,严格执行党的纪律,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;
5、负责机关的组织发展、组织关系接转、党费收缴、党员年统,组织开展民主评议、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等日常工作。
6、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,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,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,改进机关的工作作风。
7、积极组织开展文明机关和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工作,加强机关的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,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。
8、领导机关工会、共青团等群众组织,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9、按照党组织和党员的隶属关系,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,监督检查直属单位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。
10、完成好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|
|
|
|
|
|
|
| ·图片新闻 |
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