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职能
    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水路运输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负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》及其《实施细则》等有关规定的具体实施。
    ㈡负责对水路运输(服务)企业设立审批、及各种运输船舶的管理,对其经营活动的检查和监督;
    ㈢检查水路运输企业、各种运输船舶对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运输计划的执行情况,协调运输合同执行中发生的问题;
    ㈣对主管范围内水路运输情况进行调查研究,定期发布水运情况分析报告,负责督促汇总上报规定的运输统计报表;
    ㈤及时汇集和发布水运技术、经济信息,为水路运输企业和各种运输船舶提供咨询服务,组织培训水路运输管理专业人员;
    ㈥维护运输秩序,协调各种水运业之间、运输船舶和港埠企业之间的平衡衔接,处置纠纷;督促提高运输、服务质量,查处重大客、货运输事故;组织交流先进运输经验,提高水运管理水平;
    ㈦负责对水路运输管理费的计收和使用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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