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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联办件)机动车运载超限物--公路、交管、道桥
天津市交通委员会  点击数:次  更新日期:2006-12-11 23:07:02  【字体:

 

事项名称
(联办件)机动车运载超限物--公路、交管、道桥
子项简称
事项类型
行政许可
办件类别
联办件
总承诺期限
16 个工作日(依法需要听证、招标、拍卖、检验、检测、检疫、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)
接件部门
部门名称
办结时限
勘察天数
审图天数
有无收费
市道路运输管理处
14
5
2
联办部门
部门名称
办结时限
勘察天数
审图天数
有无收费
市公路局
12
8
2
市公安交管局
15
1
0
市道桥处
5
0
0
法律依据
法律依据名称
条目
原文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第48条
《天津市特殊超限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》
(天津市人民政府令 第76号)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
第五十条
申请条件
一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条件:
(1)具有承运超限货物运输的资质;
(2)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;
(3)有符合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;
(4)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;
(5)法律\法规\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;
二、市公安交管局条件:
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,其装载的长度、宽度、高度任何一项超过有关规定,需要指定机动车运载的时间、路线、速度的;
三、市公路局申请条件:
(1)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(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.2米以上);
(2)车货总长18米以上;
(3)车货总宽度2.5米以上;
(4)单车、半挂列车、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千克以上;
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0千克以上;
(5)车辆轴载质量超过法定标准的。(具体标准详见交通部[2002]2号);
注:根据(交公路发[2004]455号)文件精神,按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执行。
所需材料
1.公共要件:
材料名称
空表
范本
1、《天津市超限货物运输车辆行驶申请单》或《天津市...
2、货物名称、重量、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
3、承运车辆行车执照、司机驾驶执照复印件
4、营运证复印件
5、含有安全保障措施的运输方案
6、其它有关的证明材料
2.部门要件:
市公路局 所需的材料:
材料名称
空表
范本
1、申请表;
2、运输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;
3、货物和运输车辆的相关技术数据 、资料;
4、货物运输的起讫点、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;
5、安全防护措施。
市公安交管局 所需的材料:
材料名称
空表
范本
1、《天津市超限物品运输车辆行驶申请表》机动车行驶...
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所需的材料:
材料名称
空表
范本
1、含有安全保障设施的运输方案;
2、货物名称重量、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;
3、承运车辆行车执照、司机驾驶执照;
4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;
5、其他证明的材料;
6、《天津市超限货物运输车辆行驶申请单》。
是否收费
有收费
收费标准
一、市公安交管局收费标准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八十一条 依照本法发放牌照等收取工本费,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,并全部上缴国库。每个《超限运输通行证》收工本费10元;
二、市公路局收费标准:
根据《关于我市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有关收费暂行标准的函》(物价局、财政局,津价费[2000]592号);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第五十条第二款: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,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,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。
办理流程
一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:
(1)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申领、报送《天津市超限货物运输车辆行驶申请单》或《天津市特超货物运输护送申请单》及其他有关资料;
(2)天津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自收到申请书及提交全部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的并说明理由,通知申请人;
(3)申请人到公安交通管理局窗口领取《普通超限运输通行证》或者《特殊超限货物运输通行证》;
二、市公路局:
(1)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依法申领样本和其他材料;
(2)受理后进行审核,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勘察;
(3)申请人到窗口领取通行证。
数量
没有数量限制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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