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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市交委关于表彰2006年度安全生产优秀单位的决定 | ||
| 津交委安〔2007〕35号 | ||
| 安监处 点击数:次 更新日期:2007-2-9 13:53:03 【字体:小 大】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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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邮电系统各单位: 2006年,交通邮电系统各单位,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坚持 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和“安全发展”原则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和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,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,全面完成了各项考核控制指标和任务,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好走势。为交通邮电系统的经济发展,为和谐天津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。 根据《天津市交通邮电系统〈安全责任认定书〉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经考核:天津港(集团)公司、交通集团、天津海事局、中散公司、一航局、航道局、一航院、天津铁路办事处、铁路集团公司、铁三院、天津机场、国航天津分公司、邮政局、网通天津分公司、移动公司、天船公司、津神公司等单位,被评为2006年度交通邮电系统安全生产优秀单位。 市交委决定,对以上17个安全生产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;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予以奖励,颁发奖金一万元(奖金由本单位安全专项资金列支);对各单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安全生产责任部门给予奖励,颁发奖金一万元,由各单位安全专项资金列支。 2007年是交通邮电系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、加快构筑现代综合交通体系、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关键一年。做好2007年的安全生产工作,对于推进“十一五”规划的顺利实施,保持全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,至关重要。交通邮电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,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,为交通邮电系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,为和谐天津与平安交通建设,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 天津市交通委员会 二○○七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:表彰 优秀△ 单位 决定 (共印35份) 市安委会办公室,总工会,公安交管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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